元旦、春节“两节”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一以贯之、寸步不让。为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根据省纪委监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是扛牢政治责任,筑牢思想防线。节点就是“考点”,各二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要求;要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精神(具体内容见校纪委网站“警钟长鸣”栏目),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要深刻认识高校领域“四风”问题的隐蔽性、顽固性、复杂性,坚持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扎实推动正风肃纪持续向纵深发展。
二是弘扬新风正气,拒绝奢靡享乐。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要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防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严防“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行为;要杜绝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等享乐奢靡之风,引导教职工以身作则推进移风易俗,勤俭过节、文明过节。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严处顶风违纪。节日期间,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本工作提示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校纪委将持续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绝不姑息,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