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4年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
时间:2024-04-30     来源:校纪委    

各二级党组织:

2024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坚守节点,贯通联动做好“两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是夯实纠治节点“四风”问题的政治责任。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要专题研究、安排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杜绝只安排不检点、不推动;要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针对性开展节点提醒谈话,督促党员干部廉洁勤俭过节、推动移风易俗。

二是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聚焦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把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督促党员干部不折不扣抓落实;要对标对表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学校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系统科学谋划、扎实有效落实,严防不切实际定目标、空喊口号、搞选择性执行等不良现象。

三是着力纠治节日期间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牢牢守住节日关口,警惕各类披着习俗外衣、蒙上温情面纱的作风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干净行事、廉洁过节。要严防利用外出旅游、公务差旅之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等问题;严防巧立名目“吃公函”、挖空心思“吃食堂”、肆无忌惮“吃老板”等问题;严防违规收送购物卡、电子红包、高档烟酒茶、“天价”粽子等礼品礼金问题;严防假借各类名义的公款旅游问题;严防婚丧嫁娶、子女生日违规大操大办等问题;严防公车私用等问题。

四是传承节日传统文化、涵养新风正气。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在树新风上见成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决抵制陈规陋习,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营造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良好风尚,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善向好。

五一、端午期间,各二级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本工作提示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校纪委将持续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把纠“四风”树新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执纪问责,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5月7日前将五一期间纠“四风”树新风相关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报校纪委;6月6日前将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相关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报校纪委。

校本部:山西省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邮编:030619

太原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9号 邮编:030024

晋公网安备14070202000019号 晋ICP备08003414号